关于举行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由于我院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为了更好理顺工作关系,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支部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各系(部)、处(室)实际,将原来6个党支部按照相应的工作关系调整为19个党支部,现将各部门归属党支部的划分以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程序及办法发送给各单位,请立即认真参照执行。同时请各支部把选举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电子版)统一报送给学院人事处备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及办法
2.各党支部设置方案
(联系人:吴显嵘 袁健斌 联系电话:23306093 )
附件1: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及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程序、办法。
二、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可先由指定的支部召集人负责提名,根据支部党员举手表决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是组织关系已转入我院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候选人(正式党员)比应选人多一名。
三、各支部以文字形式于3月22日之前向院党委报送《 XX 支部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将何时开会、内容、议程、形式在请示中进行说明,并附上支部委员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名单。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
四、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一)大会由本支部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二)会议由支部召集人主持,监票和记票人各一名,监票人宣布记票情况,主持人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员。
(三)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人当选,取够应选名额为止;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产生,以得票超过半数的当选。
五、新的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请于3月28日之前上报院党委批准。
六、院党委批准后,应立即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议,会议由新支委推举其中一人主持,经酝酿讨论后,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选举出书记一名,并进行支委分工,认真填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后成员名册》送人事处备案。
☆选举的相关表格在学院党员QQ群68325436共享那可自行下载并印制出来。
附件2:2012年党支部设置方案.xls